集團總部由9個職能部門、3個專業管理中心組成。分別為:辦公室、人力資源部、黨群工作部、監察專員辦公室、工會辦公室、戰略投資部、財務部、資產運營部、審計部、生產運營中心、技術信息中心、工程管理中心。集團公司現有16個子公司、1個分公司、1個建管處。
(一)辦公室
1.負責集團黨委會、董事會、總經理辦公會日常事務;
2.負責集團重點工作、重要決策和領導批示事項的整理、匯總、跟蹤和督辦;
3.負責集團章程管理,牽頭組織編制修訂各項規章制度;
4.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印章管理及信訪、維穩工作;
5.負責政務信息、政策研究及集團公文起草、文秘事務等工作;
6.負責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
7.負責集團重要客戶、合作單位、戰略伙伴等公共關系維護和集團對外、對內綜合協調工 作;
8.負責會務、接待、公車、通訊等后勤綜合服務工作;
9.負責集團OA辦公系統管理運維;
10.內設督查室、信訪辦公室;
11.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資源部
1.負責集團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編制并組織實施;
2.負責集團組織機構設置及定崗、定責、定編工作;
3.負責集團管理領導人員儲備、選拔、任免、考核,及年輕干部培養、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4.負責集團所屬企業外派董事和高管的選派及事務管理;
5.負責集團及所屬企業工資總額的管控;
6.負責集團所屬企業領導班子薪酬管理、制定集團總部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7.負責人才招聘配置、員工培訓、職稱技能管理及退伍軍人接收安置;
8.負責集團薪酬與福利、人事檔案、勞動關系、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因私出國(境)證件集中管理等工作;
9.負責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黨群工作部(宣傳統戰部)
1.負責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和換屆等工作;
2.負責黨員組織關系管理、發展黨員、黨員獎懲、信息管理等工作;
3.負責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
4.負責集團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日常工作,組織安排民主生活會;
5.負責集團黨務宣傳教育、黨的創新理論學習宣講和思想政治教育;
6.負責集團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輿情管理及統戰工作;
7.負責企業文化建設、品牌建設、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建設及維護,統籌集團對外、對內宣傳工作;
8.負責協調推動集團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
9.負責機關黨委、共青團日常工作;
10.加掛宣傳統戰部牌子;
11.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監察專員辦公室
1.負責集團監察專員辦公室日常事務;
2.負責組織召開集團監察專員辦公室會議、紀檢監察工作會并督查督辦;
3.負責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考核;
4.負責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反腐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
5.負責受理對所屬企業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做好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登記分類、流轉處置;
6.負責審理集團重要案件查辦,承辦管理權限內黨員和監察對象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審查調查處置;
7.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意見回復,開展干部任前廉政法規考試和領導干部廉政檔案管理;
8.負責黨風行風作風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監督檢查;
9.內設紀委綜合室、紀檢監察室;
10.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會辦公室
1.負責集團工會日常事務,指導所屬企業工會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市級及以上先進集體、勞動模范推薦和管理;
3.負責集團職工大會會務籌備,督促落實大會提案、決議執行情況;
4.負責組織職工提交合理化建議、參與技術革新;
5.負責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和技能培訓;
6.負責組織集團職工文化體育活動;
7.負責集團總部職工權益保障、工會福利和職工健康教育;
8.負責集團總部工會資產、經費使用和管理;
9.負責集團扶貧幫困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0.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戰略投資部
1.負責編制集團發展戰略規劃、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行業政策、行業發展趨勢研究,定期收集行業信息,提出建議和對策;
3.負責編制集團年度經營計劃、項目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集團總部及所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以上工程建設項目投資論證,負責與發改、住建等政府部門聯系爭取項目支持及上級扶持資金;
5.負責集團改革改制、股權管理、資產重組及投資權益管理;
6.負責集團對接市級業績考核,統籌集團所屬部門、企業年度目標任務下達與考核;
7.負責定期組織對集團各類指標任務完成情況的收集、匯總、分析并提出對策建議;
8.負責供排水“三個一”戰略部署組織實施及集團產業鏈條強鏈補鏈、市場開拓工作;
9.負責建立健全集團法律事務規范體系,對集團重大事項進行法律審查論證、法律風險進行有效管控;
10.負責集團水費與水價管理、合同管理、統計管理;
11.內設法務部;
12.負責集團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3.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財務部
1.負責集團會計核算管理、會計基礎管理、全面預算管理、資金管理、成本管理、稅務管理;
2.負責集團債務性融資、融資規模結構管理,處理信息披露、跟蹤評級、還本付息等事務;
3.負責組織會計報表編報和財務分析;
4.負責集團總部及所屬企業財務行為與財務數據監督、檢查、分析;
5.負責集團財務信息系統應用管理及財務檔案管理;
6.負責集團總部固定資產價值管理;
7.負責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8.內設資金結算中心;
9.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資產運營部
1.負責集團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所屬企業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
2.負責集團總部、黑河公司固定資產管理;
3.負責從集團所有資產中,劃分出可進行商業化運營的資產或資源,委托集團或子公司經營;
4.負責集團無形、有形資產的產權登記管理、產籍管理、證照管理;
5.負責建立集團無形、有形資產管理數據庫,實行資產信息動態化管理;
6.協同財務部門按制度定期盤點資產;
7.負責集團內部資產轉移手續的辦理;
8.內設招標管理中心、集中采購服務平臺;
9.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審計部
1.負責集團內部審計事務的日常開展與組織管理;
2.負責指導、監督、評價所屬企業內部審計工作;
3.牽頭組織對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上級重要工作部署的情況進行審計;
4.負責集團財務、工程、管理、經濟責任等審計工作;
5.牽頭督促落實集團各類審計、巡察及專項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
6.負責集團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及監督實施,協調組織對集團經營中各類風險的防控管理;
7.負責集團監事會日常事務性工作,對所屬企業監事會業務指導,推動所屬企業加強監事會建設工作;
8.負責集團工程項目工程結算的審核;
9.組織審計業務培訓工作;
10.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生產運營中心(安全監督部)
1.牽頭集團生產運營統籌管理工作,負責生產工藝、生產運行的指導和監督,供排水及污泥處置的質量管理;
2.負責集團原水、自來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的綜合平衡與指揮調度;
3.負責對所屬企業生產指標及生產成本控制進行分解和結果收集,牽頭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4.負責設備日常監督管理、養護標準制定,設備設施檢修維護計劃的制定;
5.負責統籌集團水質檢測三級管理、水質質量監督管理、水質檢測指標制定;
6.承擔集團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反恐防爆、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處置、調查;
7.承擔集團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防汛體系建設、防汛應急預案制定、防汛隊伍組建、防汛物資儲備及抗旱工作;
8.負責集團12345市民熱線管理督辦,指導處理客戶投訴、咨詢;
9.負責營商環境工作、配合落實環保督察;
10.加掛安全監督部牌子;
11.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技術信息中心
1.負責牽頭編制供排水、智慧水務等專業規劃;
2.負責組織編制工程咨詢、勘察設計階段技術文件及環評、安評等項目前期專項評價報告;
3.負責技術方案的評審和論證;
4.負責重要設備技術參數制定,解決生產運行工藝中的重大技術問題;
5.負責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引進、試驗、推廣、成果發布及儲備交流;
6.負責集團科研創新及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7.負責牽頭集團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所屬企業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
8.負責集團智慧水務建設;
9.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工程管理中心
1.負責編制和修訂集團工程管理規章制度并實施檢查落實;
2.負責督導落實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建設監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及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3.負責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督管理,牽頭進行工程變更審查、工程竣工驗收以及工程形成的資產移交工作;
4.負責收集、匯總、報送集團在建工程項目進度,編制在建工程進度匯總表和工程項目動態;
5.負責配合完成上級和有關職能部門對集團工程建設項目質量、進度、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相關檢查;
6.負責集團工程建設項目技術指導、檢查和監督;
7.參與論證、評審集團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和重大事故搶修技術方案;
8.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三)各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1.法務部
①負責制定集團法律事務相關制度,指導集團所屬企業法律事務工作的開展;
②負責為集團運營提供法律支持,參與集團運營中涉法事項的研究,解答業務部門提出的法律咨詢問題;
③負責處理集團運營中的各類法律訴訟或糾紛,提供法律保障;
④負責對集團經濟合同、規章制度、重要決策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并出具法律審核建議書;
⑤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招標管理中心職能
①負責按照權限編制集團公司總部及子公司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方案并報招標領導小組審批;
②負責集團公司總部及子公司委托的建設工程招標項目與項目所在地招投標主管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③負責集團公司總部及子公司委托的建設工程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答疑(補遺)文件審查等工作;
④作為招標人代表參加集團公司總部及子公司委托的建設工程招標項目的開標工作,調查和處理建設工程招標項目在開標現場的質疑和投訴問題;
⑤作為承辦部室嚴格履行集團公司合同審簽流程;
⑥組織招標代理完成招標項目的招投標資料、評標資料的歸檔工作;
⑦負責集團子公司招投標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組織開展招投標業務培訓,受理招投標投訴,配合上級部門對招投標工作進行檢查;
⑧完成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